根据新标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养分含量的标注:1、标明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按照7.3.1—7.3.6标注,标明执行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产品按照肥料登记批准的养分指标标注。2、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可标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标注的要求按单一肥料执行。3、含量小于4.0%的单一中量元素不得标明。4、产品标准中规定需要限制并标明的物质或元素等应单独标明。不应标注元素敏感或忌用作物的图案。警示语应按规定字号以***方式标明(并附示例)。5、标识中表明或暗示含有某一微量元素的,视为此微量元素≥0.02%。6、应标明有机质含量、总养分含量。肥料备案,肥料备案代理,肥料备案代办-成都丰登广源农业科技公司。乐山微生物肥料登记费用
四川省权限内肥料续展受理条件:(一)申请人应是经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四川省内肥料生产企业,申请登记的产品在工商注册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二)申请登记的产品属有机-无机复混肥(GB/T18877)、有机肥料(NY525)、水稻苗床调理剂(NY526)类范围,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且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三)经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有农业部门宣布禁止使用的肥料产品;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内两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的;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肥料登记,做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不足1年的;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届满90日前未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申请材料1、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2、原肥料产品登记证;3、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4、产品应用情况报告;5、生产企业考核表;6、委托检验协议;7、营业执照。广元大田农药登记所需资料和费用肥料登记按企业、审批产品类型和登记进程分类!
不得不提到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之一——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权限内肥料登记。《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所以,事实上,除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列出的免于登记产品外,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是否有肥料登记证还与所在生产地区有关系。
化学农药制剂环境影响资料:原药(母药)环境试验摘要;鸟类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水生生物毒性试验资料;鱼类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大型溞急性活动抑制试验资料;绿藻生长抑制试验资料;陆生非靶标节肢动物毒性试验;蜜蜂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蜜蜂急性接触毒性试验资料;家蚕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家蚕慢性毒性试验资料;寄生性天敌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捕食性天敌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桑叶**终残留试验资料;蚯蚓急性毒性试验资料;环境风险评估需要的其他高级阶段试验资料;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四川省权限内肥料续展受理条件和申请资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登记。
相同原药,是指申请登记的原药与已取得登记的原药相比,有效成分含量和其他主要质量规格不低于已登记的原药,且含有的杂质产生的不良影响与已登记的原药基本一致或小于已登记的原药。相同制剂,是指申请登记的制剂与已取得登记的制剂相比,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其他限制性组分的种类和含量、产品剂型与登记产品相同,其他助剂未***增加产品毒性和环境风险,主要质量规格不低于已登记产品,且所使用的原药为相同原药的制剂。相似制剂,是指申请登记的制剂与已取得登记的制剂相比,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相同,其他组成成分不同的制剂。新剂型制剂,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与已登记过的有效成分相同,而剂型尚未登记的制剂。新含量制剂,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含量(混配制剂配比不变)尚未登记的制剂。新混配制剂,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混配两种以上农药有效成分的制剂,或虽已有相同有效成分混配产品登记,但配比不同的制剂。新使用范围,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使用范围尚未登记过的。新使用方法,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使用范围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使用方法尚未登记过的。《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肥料产品包装标识印刷要求。广元有机肥料登记政策法规咨询
境外企业肥料登记需要额外提供的资料。乐山微生物肥料登记费用
农药名称命名原则:原药(母药)名称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表示。单制剂名称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表示。混配制剂名称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表示。中文通用名称多于3个字的,在混配制剂中可以使用简化通用名称。混配制剂名称原则上不多于9个字,超过9个字的应使用简化通用名称,不超过9个字的,不使用简化通用名称。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之间应当插入间隔号(以圆点“·”表示,中实点,半角),按中文通用名称拼音顺序排列。简化通用名称应当按照简短、易懂、便于记忆、不易引起歧义的原则,从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中选取,原则上不超过3个字,每个有效成分只能有一个简化通用名称。同一有效成分不同形式的盐或相同化学结构的不同异构体,可以使用相同简化通用名称,差异之处在登记证备注栏和标签有效成分栏中体现。简化通用名称不得与医药、兽药、化妆品、洗涤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饮料、保健品等名称混淆;不得与其他农药有效成分的通用名称、俗称、剂型名称混淆。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以功能描述词语加剂型作为农药名称;经稀释使用的,按第2、3条的规定使用农药名称。乐山微生物肥料登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