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有民营制鞋及皮毛企业118家、个体工商制鞋户435家,其中规模企业只21家。制鞋及皮毛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动物绒皮、毛里、废包装塑料、废生产抹布等皮革废物也随之增加。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负责人韩俊说,这些中小微市场主体产生的少量皮革废物,如果及时运送、规范处置,费用达到1500-2000 元/吨,企业难以承担,因此规范收集处置的意愿不强。高桥镇建起皮革废物收集处置中心,统一收集、统一打包清运、统一处置皮革废物。这个“绿岛”受到企业老板们欢迎。镇江旺达鞋业有限公司企业老板陶桂传一口报出数字:“给这个中心处置废物,1吨只要900元,能省不少钱。”绿岛模式注重城市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湖北绿岛模式项目

“绿岛”模式能提升活性炭品质规格。当前市面上活性炭种类繁多、品质参差不齐,难以保证废气处理效果,且低品质活性炭不利于后续再生活化。本次试点装置废活性炭采用抛弃式处理,不宜采用蜂窝活性炭,因此原生活性炭统一选择煤质颗粒型活性炭,直径4mm,堆密度0.45g/mL,碘吸附值不低于800mg/g或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60%。并且活性炭箱内衬隔网孔径统一为2.8mm,以便于匹配活性炭再生中心生产线筛网孔径,确保废活性炭高效再生循环使用。湖北绿岛模式项目通过绿岛模式的实践,我们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绿色发展之路。

对于“绿岛”这一新生事物,江苏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了政策创新,如建立“绿岛排污许可证+合同”的管理模式,确认职责边界和治污义务,为推动“绿岛”发展减少障碍。去年3月出台的《江苏省“绿岛”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绿岛”项目应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其许可证除了载明“绿岛”项目污染物排放因子、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情况,还应载明各“入岛”市场主体排入“绿岛”项目的排放因子、进厂(场)浓度和排放量等信息。市场主体在“入岛”前,也应变更排污许可证。
“绿岛”项目与“入岛”主体,以合同约定排污情况及相关责任,双方的排污许可证、合同均作为环境执法监管的依据。戴明忠介绍,除了厘清责任、破除障碍,省生态环境厅还从政策上为各地建“绿岛”保驾护航。例如,将建成并符合条件的“绿岛”项目,纳入环保信任保护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名单;“绿岛”项目运行削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经核定后可申请用于本地区重大项目建设。“绿岛”建设,是江苏在全国的一项重大环保创新。绿岛模式强调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了环境污染。

江阴高新区餐饮油烟集中治理“绿岛”项目,正式通过省“绿岛”项目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成为2023年度苏南地区独一个通过省级餐饮“绿岛”项目审查的入库项目,大气污染一直以来都是人民大众“心肺之患”的导火索。为集中解决影响人民大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江阴高新区结合本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双重需求,针对分布在芙蓉路、文化中路沿街居民楼底的80余家中小餐饮服务企业所存在的问题,采用油烟气统一收集、集中治理、集约管控、智慧运维的模式,打造形成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绿岛”,形成若干深度减排、稳定达标的集中区,该项目还被列为省级服务业“绿岛”试点示范项目。通过绿岛模式的实践,我们培养了一批具有环保意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队伍。VOC分散治理绿岛模式案例
绿岛模式强调区域间的合作与协同,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湖北绿岛模式项目
除了铜山区绿源鑫邦活性炭集中吸脱附中心再生项目,徐州市还建设了贾汪区骏发活性炭集中脱附中心项目,这两个项目能够满足两地及周边地区500余家中小企业企业活性炭集中脱附需求,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活性炭不及时更换、流于摆设、监管难度大的问题。同时对脱附的VOCs等污染物进行妥善处置,提高VOCs治理水平,降低了区域危废活性炭总产生量。初步测算,相对于分散治理,项目年可降低区域活性炭使用量1.2万吨,可实现VOCs减排500吨以上。湖北绿岛模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