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托粉应用,主要用于制作正畸活动矫治器、腭护板、牙周夹板、个别托盘、暂时冠桥以及义齿重衬等,也可用来制作简单义齿的急件。应用时,一般先将牙托水加入调杯内,然后再加牙托粉于杯内,粉液比为2:1(重量比)或5:3(体积比),稍加调和后,加盖放置。待调和物呈稀糊时,可用糊塑法直接在模型上塑型,树脂固化前可适当加压。初步固化后连同模型一起置于60℃热水中浸泡30分钟,以促进固化完全,冷却后适当调磨咬合、打磨、抛光。自凝树脂调和后,所允许的操作时间是有限的。一般在糊状期塑型,此期流动性好,不粘丝、不粘器具,容易塑型。若塑型过早,调和物流动性太大;若塑型过迟,调和物已进入丝状期,易粘器具,不便操作,也容易带入气泡。牙托粉操作方法,加热固化:需要热固化。牙托粉材料的组分和重量百分含量重量组成为:剂1-20%。福建口腔牙托粉价格

红色的塑料叫义齿基托树脂,是由粉末和液体之间的聚合物聚合而成。液体(我们称之为义齿基托水或单体)的主要成分是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粉末的主要成分是甲基丙烯酸甲酯和少量引发剂如过氧化苯甲酰的均相或共聚粉末。将液体和粉末按一定比例混合并加热后,发生聚合物聚合,形成硬质义齿基托(MMA)还有一种义齿树脂是不需要加热的。很多人可以在市场上看到它的巡回医生。在粉末中加入几滴液体并混合,它会在短时间内形成一种硬塑料。我们称之为自凝树脂,液体的主要成分是MMA。江苏快速牙托粉颜色牙托粉属于化学反应成型法的一种牙科造型材料。

义齿基托内产生气泡的原因?在义齿基托的制作过程中,若不注意操作规程,易导致基托内产生许多细小气泡,气泡的存在使基托容易折裂,严重影响基托的性能。气泡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原因: 热处理升温过快,过高:型盒内温度达到60℃以上时混合物开始聚合,由于此聚合反应是个放热反应,而石膏是热的不良导体,所以聚合物温度会急剧上升。若此时水浴温度很高,聚合反应剧烈,从而在短时间内放出大量热量,加之型盒内热量不能有效释放,则会使聚合物温度超过 MMA 的沸点从而使 MMA 大量气化,在基托内形成许多气泡。
义齿基托内产生气泡的原因?1) 液体过多:聚合收缩大,且不均匀,易在基托各处形成不规则的大气孔或空腔。2) 液体过少:聚合物粉末完全溶胀,可形成微小气孔。3) 充填型盒过早:容易因粘丝人为地带入气泡,而且混合物流动性过大,不易压实,容易形成气孔。4) 充填型盒太晚:混合物变硬,可塑性和流动性降低,易形成缺陷。5) 充填型盒后没有进行试压或加压不足。7) 揉捏面团状的粉液混合物时人为地带入空气。6) 粉液混合时容器内有水滴或上次已固化的聚合物等。7) 基托过厚。8) 充填不足。9) 聚合过程中未用型盒夹或螺丝固定上下型盒。10) 用湿润的手揉捏粉液混合物。牙托粉有充分的时间让患者进行肌调整,重衬效果好。

牙托粉吸水性:PMMA是极性分子,由其制作的义齿基托浸水后,能吸收一定的水分。基托吸水后体积稍有膨胀,能部分补偿聚合造成的体积收缩,改善义齿基托与口腔组织间的密合性。根据医药行业规定标准,基托树脂浸于37℃水中,7天后吸水值不能大于32μg/mm3。若失水干燥后会引起义齿基托变形,因此,义齿取下后宜浸泡于冷水中。体积收缩:当MMA聚合后,密度增大,体积收缩。当牙托粉与牙托水按容量比3:1混合,理论上调和物聚合后体积收缩为7%,线收缩约为2%。事实上,临床上制得义齿的收缩率远没有这么大。一般认为,基托树脂位于石膏型盒包埋之中,且形态复杂,聚合时温度较高,具有一定的可塑性,此时的聚合收缩可能以表面的凹陷来补偿。在聚合后冷却至玻璃化转变温度(75℃)以下时,基托不再能够以塑性变形来补偿收缩,聚合收缩基本停止,义齿的收缩主要是冷却过程的冷缩。固化后的PMMA对人体的毒性很小。上海热凝牙托粉型号
牙托粉基托吸水后体积稍有膨胀,能部分补偿聚合造成的体积收缩。福建口腔牙托粉价格
牙托粉生物学性能。固化完全的PMMA对人体的毒性很小,但是,临床使用的基托,由于聚合后不同程度地残留有MMA,而MMA对人体有一定的刺激作用,特别是对口腔粘膜有刺激性。所以在临床上有时会发生个别患者对基托过敏,而产生性接触性口炎或因残留MMA刺激所造成的义齿性口炎。临床表现可以是局限性的轻度红斑或粘膜表面白色改变,也可以是多发性大面积的疱疹、糜烂、溃疡。反应的程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义齿基托中残留单体的多少,个体的敏感性等。在人体接触MMA蒸气时,皮肤敏感较大者,会在局部发生红斑,感到瘙痒。为了确保医生和技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在操作中,应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未固化的调和物。福建口腔牙托粉价格
上海新世纪齿科材料有限公司是我国玻璃离子水门汀,义齿基托树脂,多层色合成树脂牙,全瓷义齿用氧化锆瓷块专业化较早的有限责任公司之一,公司成立于1994-03-22,旗下新世纪齿科,SND,已经具有一定的业内水平。公司主要提供III类6863高分子义齿材料、充填材料及有关材料的生产,III、II类:口腔科材料(植入类医疗器械除外)、口腔科设备及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办公用品、服装鞋帽、建筑材料、日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通讯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领域内的业务,产品满意,服务可高,能够满足多方位人群或公司的需要。多年来,已经为我国医药健康行业生产、经济等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