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具体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四、加强校服质量监管各学校购买的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接收校服时应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要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各学校要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并封存一年,以备待检。要落实校服检测“双送检”制度,即企业和学校均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机构检验,对于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进行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要在选购前后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过程资料全部留档备查,有条件的可通过信息化方式归档管理。五、健全校服监管机制各地各学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各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要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偿提供、**配发校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中小学幼儿园等做好校服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将定期开展校服选用工作督查检查。校服备案,就选中小学校服管理与备案平台,一站式服务,让校服管理更省心。湖北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校服选用采购每三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采购单位要做好市场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为招投标工作夯实基础。公示校服选用采购情况(包括供应商、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采取合适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各环节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并将采购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代收费购买校服的地区,依据《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和《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1、2),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可追溯。财政资金支付费用的地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校服采购工作。5.规范收费管理。学校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要求,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所代收校服费由学校按规定全部转交供应商,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代收校服费用资金。6.落实关爱帮扶。 贵州中小学校服管理系统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

校服生产企业按合同约定生产供应校服。采购单位在接收校服时,应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至法定检验机构(优先送省级及以上的检验机构)进行专业检验,并取得本批次成衣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四、完善服务保障(一)信息技术保障。各地要加强统筹,指导区域内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完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退换货及再次购买。督导学校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企业,作为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依据。要用好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校服采购、验收、售后、备案等全流程信息管理服务长效机制。(二)回收利用保障。各地各校要立足环保节约原则,探索建立规范、科学、合理的以旧换新、以小换大、义务捐赠、定点投放等校服回收利用体系。通过捐赠等方式促使校服循环利用,通过回收废弃校服等方式促使部分校服原材料得以重新利用,选用礼服式校服的,可由学校统一购买供学生循环使用,真正实现校服作用化,资源消耗小化。(三)特殊群体保障。各地要结合实际,探索完善特殊群体保障机制。对家庭贫困、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
2.选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选派作为采购人,参与评标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七、签订采购合同和校服费用支付公示到期后,由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向家长、社会公布。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已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将校服费用纳入代收费项目的,也可由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并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不得委托家长会代收校服费用。八、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9——10—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学校要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 中小学校服管理与备案平台,规范校服管理,提升学校形象,助力学校打造特色校园文化!

同时,平台还可以提供校服质量检测报告等信息查询服务,让家长和学生更加了解校服的质量情况,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建设中小学校服管理与备案平台,还可以促进家校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平台可以设立家校互动社区或家长意见反馈渠道,让家长和学生能够参与校服选用、采购等各个环节的决策过程,增强家校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同时,平台还可以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和处理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家校共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44、校服管理新选择,中小学校服备案平台,智能化操作,让校服管理更轻松,更高效,更便捷,更专业。贵州中小学校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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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滥用行力,妨碍异地供货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特定条件歧视中小企业,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四、优化选用管理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进行深入论证,加强信息公开,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确定选用校服的学校须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倡导探索学生校服循环使用模式,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校服选用采购坚持“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和套(件)数等,坚决化、化倾向。校服征订应当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见,确保选择过程民主透明。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轻家长经济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服档案。五、加强采购管理校服采购原则上以每3年为一个时段进行采购,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采购校服。使用非财政性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学校在校服采购工作中要征询家长意见,制定或完善采购操作程序,全程公开采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湖北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教育厅根据有关部门、学校等单位反馈的情况,对诚实守信、质量优良、信誉良好、满意度高的校服供货企业纳入“红榜”并公开发布,供学校、学生及家长选购校服时优先选择。教育厅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结果,建立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连续两年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校服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校服供货企业和校服面料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六)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