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滥用行力,妨碍异地供货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特定条件歧视中小企业,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四、优化选用管理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进行深入论证,加强信息公开,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确定选用校服的学校须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倡导探索学生校服循环使用模式,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校服选用采购坚持“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和套(件)数等,坚决化、化倾向。校服征订应当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见,确保选择过程民主透明。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轻家长经济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服档案。五、加强采购管理校服采购原则上以每3年为一个时段进行采购,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采购校服。使用非财政性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学校在校服采购工作中要征询家长意见,制定或完善采购操作程序,全程公开采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快速登记,准确统计,校服信息一目了然!福建校服管理系统

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验收程序,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实行“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实行“黑名单”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按照我省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开展中小学生校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进行通报。学校不得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五、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采购单位应要求校服供货企业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黑龙江中小学校服备案系统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校服管理效率,减轻老师工作负担!

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各地各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要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查验,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采购的校服必须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校服选用方式、流程等需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统一采购校服的地方,采购方案需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采购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本部门现有校服选用采购管理相关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和行政垄断等内容,不得滥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自由,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坚持自愿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各地要在坚持自愿原则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规范工作流程。一是以教育部门为管理主体。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校服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选用组织从中筛选出的3家企业。4.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2000人以上学校的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和家长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5.选用组织制作、发放投票资料,组织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者确定为供货企业(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供货企业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三)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公开征集校服款式。2.企业准备样衣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展示。3.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2000人以上学校的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和家长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4.选用组织制作、发放投票资料,组织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校服管理平台,整合资源,协同各方,为学校校服管理创造全新的模式!

要做好宣传引导,注重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学生家长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校服特色和学生合法权益。四、坚持自愿购买,规范选购流程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统一着装上学。选购校服的学校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学校应深入论证,加强信息公开,积极吸收专业意见,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诉求反映渠道,保障学生家长全程参与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大多数家长的意见,决定学校是否选用校服及采用何种模式选购校服。如确定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坚持自愿购买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选购工作全流程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校服选用采购应秉持“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坚决杜绝化、化现象。校服征订年级和套数应切实体现学生家长意愿,不得作限制规定。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逐步建立符合学校特质的校服档案。用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轻松解决校服信息混乱、难管理的问题!江苏学校校服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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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保障校服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教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二、起草依据1.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2.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三、起草过程参考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江西省、四川省、黑龙江省、河南省等兄弟省市校服管理意见,在前期调研了解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起草形成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先后两次在全市16区(含经开和燕山)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同时在委内相关处室也征求了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四、主要内容《意见》包括切实提高站位、严格履行职责、强化选用管理、规范采购流程、严格质量监管、遵循市场原则、强化监督问责等八大部分,共22条内容。部分:切实提高站位。明确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第二部分:严格履行职责。 福建校服管理系统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站位,夯实各级责任,严格校服选购,不断提升校服管理水平,提高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校服选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校服选用相关要求,在校服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中明确校服执行标准,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