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备复查复验。要做好宣传引导,防止学生家长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保证校服质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七、强化监督问责各地各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校服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对在校服管理工作中存在违反程序、滥用职权、收取回扣、优亲厚友、等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程序进行校服选用采购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畅通学校、反映校服质量问题的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要定期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辖区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及时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学校发现校服质量问题,要时间按照合同约定,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八、完善服务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为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提供便利;学校要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校服供货企业。 南京骏飞的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让校服信息登记如行云流水般顺畅!四川校服信息管理系统

选用组织从中筛选出的3家企业。4.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2000人以上学校的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和家长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5.选用组织制作、发放投票资料,组织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者确定为供货企业(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供货企业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三)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公开征集校服款式。2.企业准备样衣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展示。3.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2000人以上学校的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和家长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4.选用组织制作、发放投票资料,组织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重庆中小学校服管理平台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软件,智能统计分析,为校服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精神,持续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推进、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进校园,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责任主体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承担选用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开展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家长付费购买校服且校服费用纳入代收费的地区,由学校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据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专款,严禁截留、挪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要将校服代收费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开。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制定校服管理实施办法或细则。
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采用代收费进行校服采购的,要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区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区市场。11.采购校服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要加强制度建设,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特别是学校集体决策、征集采购意向、组建选用组织、发布采购需求、确定供货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校服检查验收、售后服务监督等各环节要分工明确,责任压实,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五、严格质量监管12.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区、学校、企业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鼓励在校服招标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检验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一站式解决校服登记难题,助力打造智慧校园!

各地各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校服采购模式:一是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二是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三是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具体可参考《浙江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流程指引》(见附件)。使用财政资金或公益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鼓励利用数字化和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有效保障学生家长全程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采用电子商务平台做好校服的购买、配送和评价工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服务质量,但不得向家长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六、严格质量监管校服供应和验收要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选用采购的校服应当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地各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在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由采购单位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校服备案系统,严格保密备案数据,为校服管理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新疆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操作简单易懂,轻松上手校服管理工作!四川校服信息管理系统
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由与供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八、校服费用收取支付校服费用的收支,一是按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会代收校服费用,并应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二是由家长自行向供货企业支付。九、校服检查验收过程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3套(件)留样封存。 四川校服信息管理系统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站位,夯实各级责任,严格校服选购,不断提升校服管理水平,提高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校服选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校服选用相关要求,在校服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中明确校服执行标准,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