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2.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组织选派作为采购人,参与评标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组织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七、签订采购合同公示到期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服务时限不得超过3年。八、校服费用支付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也可由学校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学校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九、校服检查验收学校要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河南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与验收规范》(T/HEEIA0002-2022)中的验收部分对校服进行资料、外观质量、内在质量以及特殊要求四个方面的验收。 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管理校服信息,保障校服采购、发放等环节顺利!黑龙江校服备案系统

不向家长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四)规范收费管理。家长购买模式原则上按代收费管理执行,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可由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校服费按代收费管理,收取的校服费使用往来票据,代收费用由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收入或截留、挪用、挤占,不得营利或收取各种形式返佣;不得委托家长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也可采取由家长自行向供货企业支付购买的方式。市场购买模式按照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服选用采购办法采购,由家长自行完成购买,并按相关约定进行费用支付。财政支付模式的地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校服采购工作。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服务保障(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指导和监督,对不按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整改。及时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并定期向所辖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明确不得向其采购校服。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 河北校服备案系统校服管理平台,连接学校、家长、供应商,构建校服管理新生态!

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验收程序,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实行“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实行“黑名单”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按照我省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开展中小学生校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进行通报。学校不得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五、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采购单位应要求校服供货企业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
附件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一、召开班子会集体决策校服事项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由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会议纪要。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将班子会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发放“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原则上家长同意着装率达到80%以上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三、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学校管理人员可作为召集人,负责选用采购组织管理工作。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决策需形成会议纪要。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选用组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一是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企业;二是按照流程初选出不少于3家企业,再组织家长投票确定企业;三是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五、展示展评具体环节。 校服备案平台,简化备案流程,让学校校服备案工作快速完成,省心又省力!

校服选用采购每三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采购单位要做好市场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为招投标工作夯实基础。公示校服选用采购情况(包括供应商、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采取合适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各环节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并将采购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代收费购买校服的地区,依据《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和《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1、2),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可追溯。财政资金支付费用的地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校服采购工作。5.规范收费管理。学校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要求,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所代收校服费由学校按规定全部转交供应商,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代收校服费用资金。6.落实关爱帮扶。 校服管理平台,整合资源,协同各方,为学校校服管理创造全新的模式!广西中小学校服备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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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按照所在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农村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二)强化公平竞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要遵照《中华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有关要求,加强对校服采购的指导监督,不得违反市场竞争原则,擅自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除财政出资购买校服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遵循简约适度。校服选用采购应根据“实用、耐用、经济”的适度原则,由与家长会商议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由家长根据个人需要自行确定校服套数,切实体现学生家长意愿,坚决制止化、化现象。冬季较寒冷的地区,在原有春秋装和夏装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冬装类型。立足节约,选用礼服式校服的,可由统一购买礼服,学生循环使用。也可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 黑龙江校服备案系统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站位,夯实各级责任,严格校服选购,不断提升校服管理水平,提高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校服选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校服选用相关要求,在校服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中明确校服执行标准,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