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规字〔2023〕1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工程”有关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切实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巩固“三个专项整治”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人民更加满意的学校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勤廉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校服监管机制。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让校服信息管理跟上信息化时代步伐!湖南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校服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每年按市(州)学校数5%以上比例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情况,督促不合格企业及时改正,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探索开展校服公证检验,相关经费由财政保障。(三)严格收费管理。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按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购组织代收取校服费用。及时主动向学生、家长公开校服代收费情况。代收校服费由学校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或截留、挪用。严禁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从中谋利。实行先服务后付费制度。“双送检”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四)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积极引导有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校服。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五)建立“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广东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软件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软件,严谨登记,精细管理,校服事务轻松搞定!

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校服生产企业等共同做好校服管理与服务工作。4.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组织协调本区校服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属地校服管理制度,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全流程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区级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5.中小学校要严格履行校服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将校服管理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校服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中小学生着装礼仪规范教育,充分发挥校服德育载体、管理抓手作用。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为校服生产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加强对校服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及时公布并向教育部门通报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依法查处涉及校服安全和质量的违法行为。三、强化选用管理7.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意见制定本区校服管理和采购办法,按照学生自愿原则,明确校服工作管理和选用采购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制定本区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
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商提供的商品。9.强化监督处罚。各地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协调,推进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三、加强组织实施10.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将校服选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工作,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各地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督导结果纳入市县级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11.明确职责分工。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校服选用和采购监管职责,制定中小学校服管理意见或实施细则,加强校服选用采购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供应商做好校服保障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校服生产、流通环节进行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及时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所属专业纤检机构。 南京骏飞科技,为智能化校服流程设计带来全新变革。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川教„2022‟39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提升校服管理水平,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一、提高思想认识指出,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学生的风貌,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科学设计、使用校服,保证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利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对学生校服存在的校服质量不高、款式陈旧、含棉量少以及采购中的问题要有清醒认识,加强校服管理,严格校服选购。南京骏飞跨部门校服平台,怎样落实全生命周期校服策略实施?河北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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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款校服可穿至毕业。(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校服采购要依法依规按照规范流程(详见附件)进行,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单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内容包括: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确保校服质量(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参考T/HEEIA0002-2022《河南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与验收规范》团体标准,并在采购需求、采购合同、检测验收中明确。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的校服。(二)严格执行“明标识”。校服供应和验收应确保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具体内容包括: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非必要)。每件校服应在侧缝处缝制包含项内容的耐久性标签,应在合格证上体现以上所有内容,并以吊牌、资料或包装袋等形式提供。严禁衣领处缝制任何标签。(三)严格执行质量检验。 湖南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教育厅根据有关部门、学校等单位反馈的情况,对诚实守信、质量优良、信誉良好、满意度高的校服供货企业纳入“红榜”并公开发布,供学校、学生及家长选购校服时优先选择。教育厅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结果,建立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连续两年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校服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校服供货企业和校服面料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六)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